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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信息监控制度

 
2011/06/10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校园网信息监控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保证校园网发布的信息真实、客观、严谨,保证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杜绝在校园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在继续坚持发布信息实行对口管理,各负其责,各单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校园网是加强学校信息交流,充分展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教学科研成果等的重要窗口,起着对内服务、对外宣传的重要作用,学院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全校师生员工应充分认识校园网监控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履行信息监控职责,认真遵守各项规定。

 

1.校园网日常信息监控主要职能部门为教育技术中心,教育技术中心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对网络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进行封堵。

 

2.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监控校园网上所有信息,重点监控学院留言版及各部门或个人BBS的管理。每天不定期检查学院网站上的宣传主页和链接,发现问题要及时保存原始资料和系统日志,并进行处理。

 

3.学院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网上信息监控和管理工作,要定 时对部门信息进行检查,发现不良信息时要及时做删除处理。

 

 

 

第二条

 

在校园网设立Web服务器、FTP服务器等公开站点的个人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网站信息监控实行网站管理责任制,做到谁所属谁负责。对问题突出、管理失控的网站(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

 

第三条

 

在校园网设立的部门或个人BBS,必须以实名进行注册和登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发现色情、反动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删除。

 

第四条

 

学生处、团委、各院系等部门及网络信息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开展有害信息宣传教育活动和文明上网活动,增强学生上网的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积极推进校园网络文明建设。

 

第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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