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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05 

各院(系)、教务处、财务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文件要求,包括7个基表和综表一。

二、按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采取“院(系)收集统计,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汇总,校办审核上报”的工作体制。

(一)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负责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对各院(系)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校办办审核及学校领导批准后统一上报;

(二)财务处资产科负责对全校实验室设备收集、初审、录入、统计并送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汇总;

(三)设有专业实验室的院(系),负责本系实验室信息的收集、初审、统计并送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汇总和录入,各院(系)负责人要对信息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四)财务处负责全校实验室的各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审核,并报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录入信息上报系统;

(五)教务处负责全校实验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统计和审核,并报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录入信息上报系统。

三、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院(系)、教务处、财务处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派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此次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并于9月5日下班前把工作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部门负责人签名及盖章确认)送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厚德楼C515),同时请工作人员加入华商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QQ群:697301227,需填表格可在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网站或者QQ工作群下载;

(二)合理安排近期工作,使实验室信息统计相关工作人员能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三)请各相关部门在9月1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报表以及有关佐证表格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书面报给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阮淑琼 电话:82666601,邮箱:35063957@qq.com

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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