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务处、财务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8〕2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文件要求,包括7个基表和综表一(附件1)。
二、按学院工作安排,我院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采取“院(系)收集统计,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汇总,院办审核上报”的工作体制。
(一)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负责我院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对各院(系)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经院办审核及学院领导批准后统一上报;
(二)财务处资产科负责对全院实验室设备收集、初审、录入、统计并送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汇总;
(三)设有专业实验室的院(系),负责本系实验室信息的收集、初审、统计并送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汇总和录入,各院(系)负责人要对信息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四)财务处负责全院实验室的各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审核,并报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录入信息上报系统;
(五)教务处负责全院实验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统计和审核,并报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录入信息上报系统。
三、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院(系)、教务处、财务处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派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此次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并于9月6日下班前把工作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送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
(二)合理安排近期工作,使实验室信息统计相关工作人员能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三)请各相关部门在9月12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报表以及有关佐证表格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书面报给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林伟璇 电话:82666601,邮箱:2771209035@qq.com
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管理中心
2018年9月5日